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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外籍人士在华就业期间可享受哪些政策福利?

更新时间:2023-04-11 15:39:16点击次数:276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需要持有合法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和工作居留许可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作签证”,那么申请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在华可享受什么政策便利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证和工作居留证。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证的外国人不得聘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2、《中国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当持Z字签证入境(有免签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方可在中国就业。

01、合法工作,可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在中国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以养老保险为例,凡已缴纳15年以上,达到中国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的外籍员工,均可在中国养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金也可以在国外按月领取,但至少应当每年向负责支付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如果外籍劳动者在达到规定的养老金年龄前离开该国,他们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将被保留。如果他们再次来中国就业,缴费年限将累计计算。如果我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我也可以一次性向我支付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存储金额。

02、不需要重新申请签证出入境。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可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多次出入境,无需再次申请往返签证。

与此同时,长期居住在一些城市的外国人可以申请一至五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03、可以申请家庭成员来华团聚

S1:在中国长期探亲(180天以上)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18岁以下的孩子、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在中国居住的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居住的人员。

S2:因工作、学习等原因留在中国的外国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留在中国的外国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的父母)。

04、用于儿童国内学习的材料之一

如果外国婴儿想在中国学习外国儿童学校,父母一方必须在中国获得居留许可,而儿童必须持有Q1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而申请在中国居住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等长期签证才能获得居留许可。如果是短期签证,就不能在中国上外国儿童学校。你可能不需要出示护照,但你可能会用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来证明你的身份,比如驾照、个人身份证、护照上的其他国家的签证。

05、将来申请中国永久居留的材料之一

在中国申请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是永久居留的必备申请材料之一。

申请永久居留。在任职单位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应当担任中国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或者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享受同等待遇。他们已经连续工作了4年,并在中国居住了不少于4年,并且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并且每年在中国居住不少于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