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留学生能在中国实习吗?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校招生培训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国际学生可以在高校学习期间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但不得从事就业、商业或其他商业活动。因此,雇主不能直接与在中国学习的外国学生建立雇佣关系,只能采取实习方式。外国学生有一定的实习条件。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流程为有实习需要的外国学生可以持高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同意学生参加校外实习证明,实习单位出具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向高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学习居留许可证上注明实习地点、期限等实习信息。否则,持有学习居留证的外国人持有的居留证明未注明实习的,不得在校外勤工俭学或实习。
参照一些高校对外国学生勤工俭学或实习的特殊规定,我们发现这些规定相似:
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
(二)本科生、硕士生在学校正式注册,取得学籍;
(3)各必修课、选修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四)学习期间不违反校规校纪和中国法律法规;
(五)参加留学生保险;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人体检记录》确认手续或者体检合格。
同时,学校对勤工俭学还有时间和范围的规定:
(1)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期间,每周勤工俭学时间在6小时内(含6小时)。
(2)寒暑假期间,每周勤工助学时间在12小时内(含12小时)。
(3)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参加营业性演出或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参加演出,不属于勤工俭学活动。
(5)参加的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有关。
B. 外国人能在中国兼职吗?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书上注明的单位一致。变更用人单位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就业证书变更手续或者重新办理就业许可证手续。该条款的一般解释是,外国人只能在其就业证书上注明的用人单位就业,实际上限制了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可能性。
但近年来,随着中国吸引外国科技人才的政策的实施,上海等一些城市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国科技人才办理一定手续后,可以从事与其全职工作相关的兼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