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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工作许可

境外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3-10-18 17:40:43点击次数:231

入境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A.网上申请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选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通知(入境前)


“模块-选择人才类别(根据申请人的条件,选择A、B、C类之一)。


a.在线填写

1、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就业相关信息,填写信息必须与附件材料信息一致;

2、填写学士以上学历(学士以下学历只需填写最高学历);

3、填写毕业后或近十年至今的连续工作经历;

4、填写后,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

b.上传材料

根据表格清单逐一上传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上传到相应的附件栏。

B.预审

受理机构应当自网上材料提交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入期限)进行预审。材料不完整、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通知补充事项;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通过预审。

C.受理

受理机构对材料进一步审核,审核合格的提交审核。


D.审查

受理后,决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用人单位,说明原因,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一步提交补充材料,再次提交申请。


E.决定

如果决定通过,系统将自动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并通过在线系统信息交换给外交部门(驻外使领馆)。用人单位可在系统用户端下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并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等签证所需材料到所选驻外使领馆办理Z字或R字签证入境。

完成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每次退回用人单位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重新计算受理时间。

注: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避免因流程不清而导致申请多次退回或办理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