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通知》的有效期以系统生成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通知》上的标注期限为准。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有效期为1-5年,B类有效期为1年,不得超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准、劳动合同或委托书、工作申请人护照或其他可替代护照的国际旅行证有效期。
已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并持Z签入境的,可直接申请工作许可证。
持有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进入中国的,符合申请外国人在中国工作许可证的要求的,可以直接在中国申请工作许可证。
不符合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但已入境的申请人必须按照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