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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办证咨询费用

更新时间:2023-07-13 17:43:10点击次数:242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的岗位应当有特殊需要,国内缺乏合适的候选人,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国人的工资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先批准的,应当经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8岁以上,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国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或相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我国急需的专业人员。


(3)外国高端人才(A)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特殊人才,以及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的限制。详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四)外国专业人才(B)

外国专业人员是指符合外国人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急需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具有学士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60岁;真正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外国专业人才标准,执行政府协议或协议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教育或工作经验的限制。详见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五)其他外国人(C)

其他外国人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详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