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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工作许可

境内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具体流程

更新时间:2023-06-26 14:48:59点击次数:297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四)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95 号)。

(五)《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修改版)》(人社部2017年第32号令)

二、数量限制

外国高端人才(A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他外国人员(C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二)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应当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的,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国普通人员(C类)

外国普通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三、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境内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应按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

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

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

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

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

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

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

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备注:1.属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应先行注销现有工作许可。

2.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及企业集团人员内部流动,指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或企业集团聘用的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地区总部与其已向许可决定机构备案的全资或合资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母公司与其成员公司或者成员公司之间)的相同岗位上流动(包括改任新职务或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注销原工作许可后,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新工作许可申请,仅需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派遣函)、有效居留许可、护照信息页及注销证明。岗位变动的,还需补充提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正常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登记注册:用人单位首次使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fwp.safea.gov.cn),须注册账号,在线完整填写除“单位标签”(该项目符合对应条件的特殊类型单位可据实填写)外的所有项目信息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经认证成功后方可使用该系统。

办理时限:如无特殊情况,材料齐备,认证时限7个工作日左右。

2.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

3.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预审通过。

4.受理。预审通过后由审查机构直接在线受理(需纸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的,可由申请单位经办人前往外专局窗口领取)。

5.审查。决定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6.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

(二)外国高端人才(A)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提供如下便利措施:

1.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

3.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采用承诺制;

4.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

5.外国高端人才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6.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