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2.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变更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更,工作居留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持有有效签证或者有效期内居留许可证的中国公民的外国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在中国永久居留或者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者子女;
4.符合自由贸易区和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的优惠政策;
5.用人单位符合中国跨国公司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
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
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议;
8.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取得在中国工作90天以下的外国人来中国工作许可证,在停留有效期内被国内用人单位依法录用的;
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